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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约谈会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3-11-02 18:20:37来源: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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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日上午,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公司)在晓云国际9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天津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约谈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市政院)。会议由项目管理公司董事长曾毅主持,项目管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梁华平、总工程师单楠、代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单位相关人员关于现阶段天津市市政院所负责的项目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海口段)以及省道S320湖大线湖心村至上崀村段、抱罗三角路至谭文段、定城至大拉段新建工程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审计单位进一步压实设计单位工作责任,提出了项目后续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海口段)项目设计单位质量把关不严,提交设计成果有重大缺陷。
      1、天津市市政院提供的12个水准点无法通视,并受项目地形、地貌影响,施工标段在进行水准点复核及项目原地面测量时难以闭合,影响测量工作开展。
      2、施工单位在已清表段K7~K8+860的原地面高程进行了测量,结果显示实测的原地面标高与设计标高存在较大差异。
      (二)省道S320湖大线湖心村至上崀村段、抱罗三角路至谭文段、定城至大拉段新改建工程
      1、图纸错漏较多。例如总体设计说明中未按照编办要求进行编制;缺少路线平、纵面缩图;交安设计存在较多问题,例如波形梁护栏设置最小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设计说明与图纸相关内容不符等问题。
      2、设计方案存在较多问题。例如过村镇路段纵断面抬高较多,未结合实际进行纵断面拉坡设计;平交范围纵断面未考虑平交口的具体要求,平交范围不满足规范要求,拉坡较为随意;未落实省厅《关于海南省国省道公路改扩建设计与审查指导意见》,平面线形指标较高,未充分利用原有旧路;中桩高程存在测量不准,例如部分路段路中线位于原有旧路,但中桩高程数据存在较大跳跃;本项目为公路工程项目,但设计图纸中涉及电力和通信等相关内容,且并未征求省厅及业主意见;高液土处治方案未结合海南地标(海南省公路高液限土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进行完善设计等问题。
      3、工程量计算存在较多问题。例如缺少拆除重建桥梁工程量;部分平交口未计算平交渠化工程量;路面工程数量表存在计算错误及部分数量简单化,陡坡路堤或填挖交界工程数量规模偏大,未按实际情况据实计算工程量等问题。
      4、概算编制存在较多错误。例如漏计取行程干扰费;临时道路、原有道路的维护与恢复漏计挖除水泥面层装载机装车费用;漏计路基挖方弃土方费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基价取费错误等问题。
      5、对业主审查意见修改不完全。例如第一次交安审查提出增加地点距离标志和沿线乡镇地点名称标志,设计单位答复已修改,但经第二次复审发现意见答复已修改,但图纸并未修改;第一次审查提出道口标柱应按规范标准要求设置,设计单位答复已修改,但图纸修改不完全。
      二、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设计单位必须按照以下意见进行整改:
      (一)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做好与项目业主及各参建单位的沟通对接,对前期设计所存在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不打折扣。
      (二)针对羊山大道海口段所存在问题要加快后续测量、勘察、设计、变更手续等工作进度,变更手续完善建议院内部走“绿色通道”审批。
      (三)高度重视上述项目的后续设计质量与进度,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高质量、快时效完成业主所交办的工作,如整改不彻底项目公司将进行通报并抄送省厅。
      (四)针对存在问题,设计单位要统筹各专业人员组织召开会议,并制定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表及整改方案并书面上报项目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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