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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博鳌核心区对外交通疏散主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乐城二号桥、东海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博鳌核心区对外交通疏散主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乐城二号桥、东海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编制博鳌核心区对外交通疏散主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乐城二号桥、东海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1.1采购项目名称:博鳌核心区对外交通疏散主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乐城二号桥、东海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1.2 建设规模与性质:
博鳌核心区对外交通疏散主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路线全长18.249公里,乐颐大道东延线、九曲路、连岛路南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炉峰路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30公里/小时。
1.3 建设地点:海南省
二、 服务范围:完成博鳌核心区对外交通疏散主要交通基础建设项目乐城二号桥、东海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建模及相关资料。
2.1 服务期:10天
2.2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2.3 采购预算:4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比选采购要求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报告编制的技术团队,并在三年内(2021年1月至2024年9月)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申请人,不得参加申请。
3.5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应申请均无效。
4.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4.1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
4.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55号晓云国际2号楼9层
4.3方式:现场
4.4文件格式标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并附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4.5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委托人将予以拒收。
5.评审办法
5.1 报价最低者中标;
5.2 至少有3家单位报价;
5.3 无预付款,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后一次性付款;
5.4 若在服务期内无法形成送审稿,我单位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6.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898-6676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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